香猪可以做宠物吗?
在我国,只要符合相关规范和手续,猪是可以作为宠物的。由于缺乏相关规范,城市不允许个人饲养家畜家禽。至于猪肉,属于肉类食品,不在禁售范围之内。但如狗肉之类可能作为畜治病症者,则不可以。
我国有些城市允许个人饲养肉鸭、鹌鹑等。国家林业局2007年4月27日下发的《国家林业局关于猪肉养殖使用兽医卫生申请有关事项的通知》(林养发〔2007〕155号)规定,个人饲养的畜禽用于食用的,不需办理动物防疫条件审批手续。但饲养的畜禽需用于出口的,应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审批手续。
但是,在猪的问题上,无论是食用的猪,还是参加动物防疫条件的猪,都必须是在饲料、防疫方面都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根据卫生部2007年5月16日颁发的《关于猪源性肉类产品有关问题的通知》(卫生署(2007)69号)规定,凡在国内外发生过猪人感染猪传染病的地方,禁止出售、加工任何猪源性肉类产品。受菌毒力较强或变异猪流感病毒侵袭的疫区,禁止出售、加工任何猪源性肉类产品。
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生产经营污染猪肉或者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制品,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动物防疫条件许可证申请及审批规范(试行)》规定,从事猪饲养、屠宰、肉类加工的企业以及冷库、农贸市场等畜禽屠宰等相关企业,需要满足下列动物防疫条件:
1.具备动物防疫条件。即具有单位防疫组织或负责人、具有相应的畜禽饲养场所和设施、畜禽饲养管理符合动物防疫、畜禽粪污无害化处理等相关技术规范,具备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2.免疫程序执行准确。应当按照国家、省、市规定的免疫程序,对畜禽及时进行免疫接种,并加施兽疫免疫标志。3.清洗消毒规程科学。应当做到管理设施、设备、运送车辆与放养的畜禽分开;对被畜禽污染的饲养管理设施和车辆一经发现,应立即进行清洗消毒。4.防疫责任制度落实。建立健全防疫责任制度,设置相对固定的防疫人员,配备足够的防疫设备、器械,做到责任明确。防疫药品、疫苗和消毒剂等应当妥善保管,严禁擅自变更或者不规范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