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高速让带宠物吗?
从2017年6月5日起,吉林省高速公路除禁止危险品运输车辆通行外,其他车辆严禁携带活禽等动物乘车; 《吉林省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停车区管理办法》发布实施以后,省内各高速公路对携带犬只、猫、鸟、兔等小动物的车辆进行严查。 对于此类违反通行规定的情况,高速公路工作人员对其处以警告或罚款20-200元的处罚,同时责令车主立即将宠物转移到其他安全地点。
随着春节临近,外地人员返乡和本地居民出行增多,客运站、火车站附近非法营运的“黑出租”以及网约车乱象有所抬头。 为维护良好的出租车客运市场秩序,近日,长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联合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此次行动共查处违规车辆34台,其中非法营运网约车12台,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8台,巡游出租车违章9台,异地营运出租车3台。
目前,非法营运的网约车司机们已经面临行政处罚。出租车司机杨师傅说,“现在网约车管控严了,许多人不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以为打车就是平时一样,随便拦一辆车就能走,其实这是违法的。” 市交通运输部门提醒,乘客在乘坐出租车的过程中如发现驾驶员拒绝打表、议价或者涉嫌非法营运的,可以通过拨打12328交通服务监督电话进行举报。